袖珍博物館特展區展覽申請簡章  
 

一、宗  旨: 為鼓勵藝術創作與收藏,推廣藝術生活化,提昇本土藝術水準。
二、主辦單位: 袖珍博物館
三、申請類別: 以符合廣義袖珍藝術精神之創作品或新奇、特殊、有趣之收藏品為主。
四、展覽場地: 袖珍博物館特別展示區
五、展期安排: 每一檔展期約為2個月,經審查通過者由主辦單位寄發通知並協議展出事宜。
六、申請時間: 博物館開館時間,以寄送書面資料審議為主。
七、申請資格: 凡年滿二十歲之藝術工作者或收藏家。
八、申請辦法:
  1. 可來函(附回郵信封並註明索取「特展展覽」簡章)索取簡章及報名表。
  2. 至本館專屬網站www.mmot.com.tw之活動訊息網頁,列印簡章 及報名表。
  3. 申請表填妥連同送審資料,以掛號郵寄或親送:
    袖珍博物館 企畫部 104 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 B1
九、送審資料:
  1. 10件展出作品或收藏品之135幻燈片
  2. 身份證影本(含正反兩面)
  3. 申請表(以正楷字體詳細填寫並簽名)
  4. 送審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利退還作業
十、評  審: 由袖珍博物館特展評選工作人員及本館之諮詢委員負責審議。
附    則:
  1. 凡參加本申請者,視為同意本實施辦法所定之各項事則。
  2. 通過展出申請者,主辦單位將另行與申請者簽署正式之「展覽合作合約書」,載
    明雙方之權利與義務。